今年合肥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近日启动,将持续到9月20日,符合条件的居民可到相关部门办理。
一类低保等人群优惠多
重症残疾人员是指经市残联鉴定的二级以上肢残、听力和语言残、智力残、视力残(不含低视力)、精神残、多重残等,持有市残联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员。
一类低保人员是指经民政部门确认的,持有合肥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按年度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人员。
一类低保和重症残疾人员每人每年只缴纳30元,可以分别享受一级、二级、三级医院80%、70%、60%的报销比例,报销比例较去年有20%的增幅。
在校学生参保优惠多
在校学生每人每年可获补助门诊费用20元,一个年度内门诊特大病和住院基金合计支付限额,学生、少年儿童及18周岁以下非从业居民最高为10万元。其中,18周岁以下少年儿童和在校学生,患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恶性肿瘤疾病,门诊按50%的比例给予补助,一年最高补助2500元;肾透析起付标准为600元,起付标准以上部分由基金承担50%,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3万元。
异地转院住院要符合条件
合肥本地参保人员异地转院应符合以下条件:参保人员因所患疾病在本市三级医院(或专科医院)难以确诊或诊断已明确,但无治疗手段的,可申请转往异地住院诊治。异地转院由市三级以上定点医院签署意见,报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方可办理异地住院手续。
参保人员在异地突发疾病,确需住院治疗的,应在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住院,须在入院后3个工作日内与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