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桶装、瓶装及其他方式提供饮用水加工产品的企业
◎发现溴酸盐超标即责令整改,整改不达标不得出厂销售
昨日,合肥市质监局发出紧急通知,在全市范围内对饮用水生产企业进行专项检查,检查对象包括桶装、瓶装及其他方式提供饮用水加工产品的企业。对凡是使用臭氧消毒技术处理饮用水中微生物的,一律开展专项监督抽查,抽查的主要项目为溴酸盐。
此次专项检查中,对发现溴酸盐指标不符合标准的,将责令企业整改,帮助企业修订相关标准,改进生产技术和工艺。对整改复查仍不符合要求的,产品不得出厂销售。
专家介绍,正常情况下水中不含溴酸盐,当使用臭氧对水进行消毒时,水中的溴化物与臭氧反应,氧化生成溴酸盐。国际癌症研究中心认为溴酸钾对实验动物有致癌作用。此前,国家质检总局已对瓶装水中溴酸盐进行过国家监督专项抽查,在已检测的104种瓶装水中有13种溴酸盐含量超过0.01mg/L.目前,我国现行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溴酸盐限值为0.01mg/L.
以前,由于很少使用臭氧对水进行消毒,因此对水中少量的溴化物没有限量的问题。而国家质检总局也正在修订饮用天然矿泉水的国家标准,新标准将与国际接轨,溴酸钾的限值为0.01mg/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