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记者从烟台市医保处了解到,为适应城镇居民医保需要,保障参保儿童的基本用药需求,烟台医保部门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要求增补了儿童用药目录,新增40种儿童药品并确定了相应的用药自付比例。
据了解,此次对药品目录进行增补修订,主要是考虑到儿童用药的特殊性,重点保障参保儿童住院和门诊大病的基本用药需求。其中,修订内容主要包括增补了部分儿童临床诊疗必需的药品品种,并修订了部分药品的限定支付范围。新增的药品品种将全部按照乙类药品进行管理。
医保部门此次共增补儿童用药品种40种,并确定了相应的商品名和进统筹金前的用药自付比例。根据规定,对此次增补的儿童用药品种要严格按照药品使用适应证使用,不可以扩大范围使用。新增药品包括金刚乙胺、 阿苯等15种西药,小儿热速清颗粒、小儿导赤片等25种中成药,共计40种儿童用药。由于乙类药品需要参保人员自己支付一部分药费,在此次增补儿童用药的自付比例方面,根据药品不同情况,自付比例分别为16种药品0%、15种药品5%、8种药品15%、1种药品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