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农民工权益保护,逐步实现农民工劳动报酬、子女就学、公共卫生、住房租购等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待遇,改善农民工劳动条件,保障生产安全,扩大农民工工伤、医疗、养老保险覆盖面。
坚持政府主导,整合城乡卫生资源,建立健全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重点办好县级医院并在每个乡镇办好一所卫生院,支持村卫生室建设,向农民提供安全价廉的基本医疗服务。
——《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决定》
“公共财政就要投入民生工程,没有任何事情比人的健康和生命更重要,所以医疗卫生要先行一步。”基于这样的考虑,珠海率先风风火火地开展全民医保,并走出了“小病免费治疗,中病进入保险,大病统筹救助”的全民医保路线。
在建设城乡统筹、覆盖全民的医疗卫生保障体系方面,特别是在解决农民和外来工的看病问题上,他们正逐步朝着以上的目标迈进。
填补“空白人群”
新农合变城乡医保
城市居民的缴费标准是250元/年。农民则有另一种缴费选择,即更符合他们经济能力的25元/年,而且他们享受的财政补贴跟城市居民是一样的,都是每人每年150元。
摊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和社会保障卡,珠海市斗门区西滘村民杜丽萍有点腼腆地笑了,“原来我们农民只能参加新农合,现在也和城里人一样有了医保卡,里面记录着我们的资料,上面贴着我们的照片”。
2008年1月1日,《珠海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正式实施,农民和原来未纳入城镇职工医保的城市“空白人群”一起,被纳入医保体系。杜丽萍跟许多农民一样,领到了这张被俗称为“医保卡”的社会保障卡,“我们全家都参保了”。而那张由珠海市卫生局印制的新农村合作医疗证,已成为过去时,被废止的还有该市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
“原来担心缴费标准太高,我们无力参加。幸好,还是和参加新农合一样,每人交25元/年。”杜丽萍的邻居卢婶说,“待遇比以前更好了。”
2007年,珠海市农村合作医疗住院报销封顶额是12000元,而城乡医保封顶线则分别达到5万和10万,并能直接在医院结算,无需自己垫付。珠海城乡居民医保以家庭为单位参保,普通城市居民的缴费标准是250元/年。农民则有另一种缴费选择,即更符合他们经济能力的25元/年,而且他们享受的财政补贴跟城市居民是一样的,都是每人每年150元。而像杜丽萍家这样的低保户,个人部分还可以由财政支付。
西滘村有99%的村民参加了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大多数人都选择了25元/年的标准。而250元/人/年的标准,对于普通的农村家庭而言,仍显得过于沉重,尽管他们非常清楚交250元保费对应的最高保额是10万元,而25元对应的只有5万。
今年4月,村民邓某被查出患有鼻咽癌,需要巨额治疗费用。为了提高医保报销的比例,今年7月他将参保标准从25元/年提至250元/年,为此全家付出了巨大的代价:其他4位家人不得不断保。这个仅靠2亩来地谋生的五口之家,根本无力承担每人250元/年的医保费用。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得到了普遍的认可。短短一个月内,珠海市就完成了从农村合作医疗向城乡基本医保的并轨,目前参保人数已经达到17.26万人,大部分村参保率在98%以上。有学者认为,其意义在于打破了城乡之间的户籍壁垒,实现城乡统筹,体现了社会保障的公平性。
小病免费治疗
农民有了保健医生
“普通感冒、肠胃炎等十几种常见病,如果在农村卫生服务中心或城市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治疗,可免收诊费、检查费、肌肉注射费等一些常用项目费用,但药费不免。”
在西滘村破旧的村委办公楼对面,一座崭新的白色小楼显得与众不同,楼顶高悬着几个红色大字“卫生服务中心”。新卫生服务中心内,诊治室、妇幼保健室、康复室和免疫接种室等一应俱全。在这里,村民们可以享受“小病免费治疗”。
去年12月,珠海市在全国首倡小病免费治疗模式,即通过政府投入,建立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城乡居民提供公平、基本免费的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保障居民身体健康。
“普通感冒、胃肠炎等十几种常见病,如果在农村卫生服务中心或城市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治疗,可免收诊费、检查费、肌肉注射费等一些常用项目费用,但药费不免。”珠海市卫生局副调研员石燕飞介绍,小病免费治疗重点在农村实施,采取农村、海岛地区整体推进,城区试点先行的方式,逐步改善医疗保健条件,缩小城乡差别。
为保证“小病免费治疗”的顺利推进,珠海市还率先在全国推行“以农村卫生服务中心为载体、政府全额供给”的运作模式,政府养卫生服务中心,负担卫生服务中心医护人员的工资,杜绝卫生服务中心从小病治疗和基本医疗服务中谋利。
樊丽娥是莲州镇卫生院的医生,今年6月起,她被派驻西滘村卫生服务中心,与一名护士共同承担起该村1200多村民的保健工作。
她每日的工作,除了替村民诊治日常小病,更主要还在于为村民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包括婴幼儿健康体检、保健访视、家庭巡诊、建立健康档案和疾病健康教育等。“我就是农民的保健医生。”她说。
樊丽娥发现,村民除了欣喜于每次看病能节省三五块钱,还很欢迎家庭巡访。村里不少老人都患有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等慢性病,现在她会定期为他们做检查,对他们进行日常保健指导。目前,她已为村里大部分的孩子和老人建立了健康档案。
“现在主动过来接受检查的,还是家里有老人和小孩的村民。但我相信,当村民亲身受益了,他们就会习惯了。”樊丽娥说,有位村民在卫生中心检出甲状腺肿大,按建议去医院检查,结果发现长了颗小瘤,及时切除后身体状况很好,从此便对卫生中心有了感情,不仅看病上这里,还不时过来找医生检查身体。
小病不拖大病不扛
外来人员同享医保
对于农民工缺乏医疗保障的生活,她深有体会,“小病拖、大病扛,实在不行上药房”是如实的写照。她的很多老乡,都是带病上岗,呼吸系统疾病、消化系统疾病、传染病和外伤等都很常见。
珠海全民医保,将在珠海务工的外来人员以及在珠海就读的外来工未成年子女也一并纳入其中。
笔者日前在斗门区看到,一些农村学校的门口,挂着这样的横幅:“孩子患病不用愁,未成年医保解烦忧。”宣传的正是珠海市于2006年9月实施的未成年人医疗保险。
这一保险的覆盖对象包括了外来农民工子女在内的18周岁以下的该市常住未成年人。每年只需缴费90元钱,便可享受最高保障达20万元的住院及门诊特定项目的费用报销。截止9月底,全市约有17.89万人参加了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其中外来工子女约占四分之一。
王淦来自重庆农村,与丈夫到珠海打工至今已有10来年。
11月4日,她因哮喘病发作住进了珠海市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要是几年前,我肯定舍不得花钱住院,但现在有医保就不一样了。”躺在病床上的她感叹道。
2006年,王淦进入珠海市一家外资企业打工。按照珠海市的要求,企业为员工统一购买了外来工大病医疗保险,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按员工缴费工资的2%缴纳。作为珠海30多万享有外来工大病医疗保险的在珠务工人员之一,这次患病时,王淦握着黄色医保卡坦然走进了医院。
对于农民工缺乏医疗保障的生活,她深有体会,“小病拖、大病扛,实在不行上药房”是如实的写照。她的很多老乡,都是带病上岗,呼吸系统疾病、消化系统疾病、传染病和外伤等都很常见。
更让她感到高兴的是,珠海在全国率先实现了让外来工子女享受未成年人医疗保险的同等待遇,她读小学六年级的小孩也在学校参加了未成年人医疗保险,这个城市让她多了一份归属感,她与丈夫更坚定了留在珠海的决心。
如果通过医疗保险仍然无法解决治疗费用,外来工大病患者还可以像珠海市民一样,申请最高3万元的大病统筹救助。
农民仍不能随时就医
全民医保尚需完善
外来工还不能在珠海参加城乡基本医保,他们也渴望享受像“小病免费治疗”这样的基本医疗服务。
随着全民医保制度的逐步推进,“看病难、看病贵”这句对医疗卫生现状的经典抱怨,似乎正在珠海慢慢淡去。目前,珠海包括外来人员在内的145万常住人口中,已经参保的人数就有120万。
不过,处于初始阶段的全民医保尚不够完善,人们对其还有更多的期待。相比城市的社区门诊,农村卫生服务中心(站)的医疗条件无论是硬件还是软件,都存在较大差距,难以满足农民的需求。笔者在西滘村卫生服务中心看到,卫生中心像政府部门一样,每天按时上下班,不像社区门诊一样24小时有人值班,也不如原村卫生站医生那样随叫随到。
对此,珠海市卫生局副调研员石燕飞说,预计政府今后每年将投入两亿多元用在农村的医疗服务中心上,争取2009年底前所有农村户籍人口在农村卫生服务中心看小病全部实现治疗免费,让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惠及全市农民。“卫生服务中心的服务模式和管理机制正在探索,有待改进。”
外来工还不能在珠海参加城乡基本医保,他们也渴望享受像“小病免费治疗”这样的基本医疗服务。
对于外来工的要求,珠海也在积极探索。10月刚启动了免费婚检、孕检,外来工妇女亦可享受。该市还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外来务工人员服务的若干意见》,将对优秀外来务工人员实施与户籍人口同等待遇,在子女教育、卫生医疗、计划生育、社会保险等方面一视同仁。
【全民医保简介】
珠海市构建的全民医疗保障体系,包含以下三个层次:
第一个层次是“小病治疗免费”,由政府主导,为城乡居民提供免费的基本医疗服务,即门诊小病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保障。
第二个层次是“中病进入保险”,由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外来工大病医疗保险以及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构成的珠海市全民医疗保险体系框架,实现对非基本医疗的保障。
第三个层次是“大病统筹救助”,是对上述两个层次的必要补充,即对实施小病免费治疗、参加医疗保险后仍无力承担医疗费用的、包括外来工在内的困难人群,进行统筹救助。通过这三个层次,建立起三条医疗保障的防线,实现“大、中、小”病的全方位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