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2月2日召开的山东省日照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调度会议上获悉,日照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将全面提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将力争实现全覆盖。
据介绍,9月17日,市政府召开了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动员大会,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实施,这标志着我市多层次的基本社会医疗保障体系已初步建立。
城镇居民医保是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兜底工程”,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我市将注意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衔接,让所有群众都能对号入座,有保可参。会议要求各区县要从实际出发,摸清底数,应纳入本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人员要应保尽保;其他的人员,尽可能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做到不留死角,力争实现全覆盖。国有集体关停企业职工,如个人自愿可以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后有条件可以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届时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执行。未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城中村居民和失地农民,可以村为单位整体参加居民医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