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病住院期间,如果医生要变更对你的治疗方案,要对你进行有创检查,要给你使用贵重药品……就必须事先征得你的同意,否则就要受到经济和行政处罚。
郑州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近日出台“医患沟通制度”,进一步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为医院的医护人员增加一道“紧箍咒”。今年是郑大二附院确立的“医院管理年”,为更深层次地稳步提升医疗质量,该院建立了“医患沟通制度”。
规定要求医护人员多听病人或家属倾诉,对病人的病情尽可能作出详细准确解释,并力求避免语言刺激对方、刻意改变对方看法、使用难懂的专业词汇、强求对方接受观点和事实等。
医院规定,医护人员和病人或家属沟通时,必须在病人的病历中记录清楚,沟通后双方都要签署意见。每一份病历中必须有4次以上的有实质内容的沟通记录。医护人员如果没有按照要求进行医患沟通或沟通不当引发医疗纠纷,就要受到经济和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