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房托管”:利益博弈中艰难推进
“药房托管”作为推动医药分开的实践正引起各方的关注,而南京的“药房托管”模式向三级医院推进,更成为关注的焦点。不过,南京市9家三级医院本该在去年底开始实行“药房托管”,直到目前仍没有动静。
2007年11月,南京市政府表示,继二级以下医院之后,“药房托管”模式将在全市三级医疗机构推开,到12月底,南京市鼓楼医院、南京市第一医院等市属9家三级医院都会实行“药房托管”。
“南京市从2006年2月开始药房改革试点,试点的时间虽然不长,但已初步实现了预期的”防腐、惠民、增效“目标,表现出了良好的发展势头。”曾对南京“药房托管”模式进行调研的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郭朝先告诉中国经济时报记者,当地政府想把“药房托管”模式进一步向前推进,但在三级医院遇到的问题显然比二级以下医院要难解决,因而当地政府也更加谨慎。
“药房托管”艰难推进
“药房托管”可以说是地方政府大力推行“医药分开”、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难题的一个新尝试。
所谓“药房托管”,就是将医院药房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所有权仍属医院,将经营权和管理权交给医药公司,双方按某种方式进行利益分成。
据郭朝先介绍,自2002年柳州会议以来,全国各地陆续开展“药房托管”改革试验,但有的效果很好,有的效果不理想。南京市从2003年着手尝试医院“药房托管”,2006年开始大规模推行。目前,已经有156家二级以下的医疗机构实行了“药房托管”。据南京市卫生部门的一项不完全统计数据显示,至2007年上半年,这些被托管医疗机构的药品销售达5.98亿元,直接从处方上让利患者3134.9万元。
为此,南京市政府打算把“药房托管”的试点进一步向前推进。早在2007年年初,南京市卫生局有关负责人就明确表示,等时机成熟以后,会将“药房托管”的试点向三级医院扩展。
南京市原来打算于2007年年底前完成对9家三级医院的全面托管,但来自各方面的阻力让三级医院的药房托管步履维艰,而作为托管方的医药商业公司在与大医院的博弈中也一直处于弱势。
“三级医院毕竟不同于一二级医院。对于南京市整体医疗市场而言,三级医院的用药量占据了70%左右的份额,一家三级医院一年的用药金额就能达到上亿元,而一二级医院的药品销售额也只有几百万元。作为”药房托管“委托方的大医院必然要与托管方的医药公司有一场利益博弈。”业内人士认为。
医、药利益博弈成焦点
其实,“药房托管”试点,不仅在三级医院受到冷遇,试点当初,在二级医院同样也遭到了医院和医生的抵制。
南京市一家二级医院的医生李健(化名)向记者透露,2006年商业公司托管药房就曾引起院内医生的强烈抵制。“原因很简单,如果药品销售按照托管方和医院签订的合同销售额比例全部交给医院,就切断了医生与药品直接的利益联系,导致医生通过医药代表获得的回扣大为减少。”
李健认为,对三级医院进行“药房托管”试点同样也会遭到医院抵制,而且会更加强烈。因为,三级医院与基层医院存在很大差别。基层医院多门庭冷落,普遍面临着病源缺乏、经营不善的局面,“药房托管”对它们而言可能是“雪中送炭”,改革会相对顺利。而“客满为患”的三级医院则不然,“药房托管”会触及到相当多人的利益,进而遭遇巨大的阻力。
对此,南京市卫生局局长陈天明透露,“正在制订的三级医院”药房托管“方案会比二级医疗机构的方案更规范,框架更完善。”他还表示,对于三级医院的“药房托管”,不会采用二级医院先实行招标然后由企业独家经营的托管模式,而是由市卫生局设立一个三级医疗机构的药品采购中心,由该采购中心负责9家三级医院的药品采购,并争取直接到医药厂家采购,减少层层加价的中间环节。
在具体的三级医院“药房托管”方案没有出台以前,被列为试点的9家三级医院大多处于观望的状态。面对媒体的采访,这些医院的负责人也都不愿意对“药房托管”一事做出明确的表态。
专家认为,目前,各地推行医药分开的试点是对药品流通环节的微观机制的改变,其目的是切断医药之间的利益联系,必然会遭到利益方的反对。“但如果这个医药流通环节不改变,会导致政府投入的大量流失,政府新增投入中的相当一部分都会转化为一部分人和单位的收益。”
专家同时指出,要想真正实现“医药分开”,还需要建立一种能够协调医院财政补偿、医疗服务收费补偿、药品价格补偿的机制。“如果国家财政没有给医院以足够的补偿,医院就很难与药品收入脱离干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