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重庆市民政局获悉,通过建立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建房资金补助制度及医疗保障制度“三大保障”体系,为102万优抚对象筑起生活、住房及医疗“保障网”。
据统计,2007年底,重庆共有优抚对象102万人。重庆市民政局局长刘涛介绍说,重庆于2001年在全国率先建立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切实提高优抚对象生活水平。2007年,重庆在乡老复员军人年定补助标准,最低提高了309元。2007年重庆市优抚对象享受抚恤补助金达5亿元,比1997年增长逾11倍。
刘涛说,从1999年起,重庆建立了重点优抚对象建房资金补助制度,先后投入4000多万元,广大群众义务帮工98万多个,帮助4200名岩洞、窝棚和1100名三峡移民重点优抚对象喜迁新居,切实解决优抚对象住房问题。另外,2007年,重庆市和区县投入资金2000多万元,义务帮工18万个,采取多种形式,为2000余户住房特困的重点优抚对象提供住房。
“缓解重点优抚对象医疗难问题,历来是优抚工作的重中之重。”刘涛说,2007年,重庆建立了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医疗免费、医疗补助“四位一体”的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制度,构建了以医疗保障体系为基础,政府、社会、个人共同负担的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制度。重庆将优抚对象按规定相应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等城乡基本医疗保险体系,对个人医疗费用负担较重的给予医疗救助;市级财政和各级共投入近4000万元,切实缓解了优抚对象医疗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