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市物价局获悉,广州市物价局将对2007年7月1日以来各医疗机构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进行重点检查,并彻底清查乱加价、乱收费的投诉案件,对屡查屡犯的将从重处理。
据悉,此次检查的时限为2007年7月1日以来发生的价格和收费行为,对重大价格违法行为的检查可追溯到上一年度。检查工作从9月15日起开展,由市物价局、市政府纠风办统一部署,采取以同级检查为主的方法进行;各级物价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具体的检查工作,各级纠风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依法进行处理。
市物价局负责对市属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血站、药品招标代理机构和药品生产及销售企业,以及与药品和医疗服务有关的部门和收费单位进行检查;并对越秀区正骨医院、荔湾区中医院、海珠区第一人民医院、天河区妇幼保健院、广州友好医院(白云区)、黄埔区中医院直接检查。各区、县级市物价局负责所属的医疗机构(上述医院除外)、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药品招标代理机构和药品生产、销售企业等单位的检查。另外,市物价局、市政府纠风办将组成联合督导组对各区、县级市进行督导和抽查。
据了解,此次检查分两个阶段进行,9月15日至10月25日为重点检查和抽查阶段,10月26日至11月5日为检查总结阶段。检查期间,市物价局将对群众举报的乱加价、乱收费的投诉案件彻底清查,对屡查屡犯的要从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