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祝上市 全新改版

甘肃特困人群可以“零支付”参加医疗保险

2007-11-9 9:11 【

  “部分特困人群是实现医保全覆盖目标的难点,建议有关部门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出台特殊政策,对无缴费主体人群、部分特困人群参加医保实行‘零支付’,简化参保和报销程序,方便群众就医。”这是省政协拟向省委、省政府提交的《关于进一步解决好城镇困难群体医疗保障问题的若干建议》中提出的。

  33.6万困难企业职工参保难

  由省政协副主席蔚振忠带队的省政协调研组,此前深入省内各地,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和讨论后认为,省委、省政府就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广大群众反响良好。但在陆续实施过程中,出现的一些矛盾和问题已成为新制度稳健运行的制约因素。主要表现在:困难企业职工医疗保障长期得不到解决,涉及矿山、建筑、机械、零售等行业的33.6万人,由于企业生产经营基本停顿,单位无力给职工缴纳医疗保险费而被长期排除在制度安排的范围之外。其中,3.6万退休人员由于企业破产失去了缴费主体。一部分残疾人和尚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也由于没有缴费主体,而难以进入医疗保障;城镇低保人员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障政策不统一,济困病床和医疗救助政策缺乏有效的对接,住院病人少;社区卫生服务投入低,部分市州医保政策不到位,政府资金投入和监管调控不到位。

  困难职工纳入城镇居民医保

  就上述问题,省政协调研组建议:整合现行政策,完善医保体系,实现全覆盖。尽快解决好国有困难企业职工(含退休职工)的医疗保障问题,要在自愿的基础上首先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覆盖范围,在企业生产经营基本恢复后应及时整体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保。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扩大医疗保险在中小企业和集体企业、私人企业的参保率。城镇低保人员医疗保险制度尽快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并轨,在不提高个人缴费标准的情况下,统一筹资标准和待遇水平。

  济困病床病种扩大减免增幅

  加大资金投入,保证重点需求。部分特困人群是实现医保“全覆盖”目标的难点,建议有关部门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出台特殊政策,对无缴费主体人群、部分特困人群,原则上应由政府注入资金,个人参保实行“零支付”,确保他们进入医保范围。医疗救助政策与济困病床实行有效对接,尽快出台《城市医疗保险救助办法》,为特困人群和特大病提供有力保障。着手制定新的《济困病床管理办法》,简化入住手续,扩大减免病种,提高减免幅度,对床位的补助经费由预付制改为后付制,充分发挥效益。

  提高困难群体住院报销比例

  健全医保机构,逐步实现全省医保工作网络化管理。逐步调整医疗保险支付政策,科学制定报销比例和补助、救助最高限额,城市困难群体住院报销比例应高于一般居民。加大对残疾人员参保的政策扶持力度,逐步扩大医保报销范围。简化参保、报销程序,扩大参保人员持医保证自主选择医院就医,逐步实行全省统一制作的、户口所在地签发的“一证通”入院医疗、在院减免模式,方便群众就医。

  医疗收费报销比例必须透明

  加强社区卫生服务建设,整合现有卫生资源,逐步将部分城市医疗机构(含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改造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业务用房、基本设备、人员工资、日常运转经费等由财政以需定支,全额拨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医疗、药品等各项服务收入全部上缴政府财政专户。加大社区就医的优惠力度,用政策导向和激励机制引导群众小病进社区。增加医保政策的透明度,如医疗收费价格、医保报销比例等,都必须公开透明。探索建立由政府有关部门、居民代表、医疗机构代表、社会团体代表共同组成的监督机构,对医疗保险基金的安全和使用效率进行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