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真实性,将影响其生产经营企业的信用等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昨天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发布企业信用管理办法》。
依据新规,中国境内发布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生产经营企业,将被依据广告发布内容的真实性,划分为守信、失信、严重失信三个信用等级。
国家食品药监局新闻发言人颜江瑛介绍,失信企业,是指该企业本年度发布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有超出或改变监管部门的审批内容,存在夸大宣传的行为,但尚不足认定严重失信的;严重失信企业的评判依据,则是指企业所发布的药械广告,在1年里累计5次以上假冒或任意篡改监管部门审批的产品适应症、功能主治、适用范围等内容,虚假宣传疗效,或者利用科研单位、医疗机构、公众人物、医生专家或患者等名义宣扬产品功效。
药监部门对认定发布广告失信等级的企业,责令限期改正,将其违法行为记录在信用档案中;逾期不改的,可将其失信等级向社会予以公示,并加强对其监督检查的力度;严重失信逾期不改的,也将向社会公示,对其违法广告品种作为重点抽验对象,并对该品种的购销行为进行重点检查。
“今年我们有一个治理的目标,要禁止和取缔以公众人物、专家名义证明疗效的药品广告。”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颜江瑛介绍,目前药品违法广告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未经批准进行宣传;处方药违法在大众媒介进行宣传,按规定处方药只能在医学和药学学术期刊上发布;擅自篡改审批内容;用名人、公众人物、患者证明药品疗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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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个药品广告被撤销
今年第二期违法药品广告公告汇总发布,9个严重篡改审批内容的药品广告被撤销,分别是:甘肃天水岐黄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首乌丸;湖北威士生物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谷丙甘氨酸胶囊;济南利蒙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虫草芪参胶囊;济南利蒙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清浊益肾胶囊;西藏自治区藏药厂生产的十八味欧曲丸(拥有2个批号);通化永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血栓心脉宁胶囊;通化神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脑心安胶囊;吉林永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精制冠心软胶囊。
此外,因含有大量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成都通加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邦比牌通气鼻贴”等6种违法发布广告的医疗器械产品被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