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中藏医药在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中的作用,使中藏医药更好地为人民健康服务,从本月起,西宁市将全面开展中藏医药服务进农村、进社区工作。为此,市卫生局制定出台了《实施意见》,要求各区县及有关部门和单位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实施意见》中指出,各区、县各单位要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体系建设中,通过扩大中藏医药服务报销范围,降低报销起付线,调整中藏医药相关报销比例等措施。要针对农村和社区居民的主要健康问题及疾病流行趋势,开展针灸、推拿、拔火罐、刮痧、熏洗、穴位注射、热熨、敷贴、放血等5种以上传统的适宜的中藏医药诊疗方法,并制定有中藏医药内容的适合社区老年人、妇女、儿童等重点人群以及亚健康人群的保健方案,开展具有中藏医特色的养生保健、食疗药膳、情志调摄、体质调养等。
为此,乡镇卫生院要加强中医科建设,配备中藏医药人员、药品及开展中藏医药工作所需的设备;村卫生室要完善中藏医药服务功能,采用中藏西医两法为农民患者提供服务;70%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要能够提供中藏医药服务。同时,还要鼓励和支持各级医疗机构中藏医药人员和名老中藏医到农村和社区提供中藏医药服务,名老中藏医服务时间年累计2个月以上,晋升职称中藏医专业技术人员服务时间累计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