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日前召开农村卫生改革会议,对江苏农村卫生服务模式作出重大调整,明确提出构建县乡两级、乡村一体、合理分工的新型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体系,重点加强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
该省提出,对农村卫生服务逐步推行县乡两级分工负责制,县一级重在提高、加强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所,县综合性医院、中医院以及卫生监督所建设,切实担负起农村预防、保健、医疗、急救等服务以及对基层卫生机构和人员的业务指导与培训职责。乡镇一级按照社区卫生服务要求,新组建的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主要由现有的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改建而成,建制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由政府举办,服务人口以3万至5万人为宜,社区卫生服务站根据需要设置,服务人口以3000~5000为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保持一个法人主体,实行一体化管理。
该省要求,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主要提供预防、保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指导以及对诊断明确的常见病、多发病进行治疗和康复的“六位一体”综合服务。对于当前正处于调整改建阶段的江苏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应具备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医疗等“四位一体”综合医疗服务功能,不得向医院发展。
该省今年开始试点这种新型的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模式,明年在省内全面推开,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覆盖率达到50%以上;到2007年,江苏全省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覆盖率将达到7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