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青海省辖区内所有地区的城镇居民将全部纳入基本医保国家试点范围。省政府对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保筹资标准、扩大试点覆盖受益面作了具体安排,明确提出重点解决参保登记、缴费、报销手续繁琐等问题,并确定2010年实现基本医保覆盖全体城镇非从业居民。
目前,我省城镇居民参保人数已达52.58万人。为确保今年我省城镇居民基本医保覆盖面达到80%的目标,各级劳动保障部门正在加大在校中小学生参保工作力度。同时,把虽在劳动年龄内,但就业确有困难以及关闭、破产集体企业的退休人员,纳入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今年6月初,我省已启动城镇居民基本医保扩大试点覆盖受益面宣传动月活动,7月至8月为集中参保月。为此,各试点地区已开通政策咨询热线,方便群众随时咨询相关问题。
据了解,城镇居民基本医保不同于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城镇居民参保没有单位依托,是以个体和家庭参保为主、组织化程度低,因此(续保)参保登记、基金缴纳、信息采集、证件(卡)发放等工作,要依托经办机构和社区来做。我省劳动保障部门,将根据基金分配比例,合理确定城镇居民医疗待遇水平。今年重点解决参保登记、缴费、报销手续繁琐,工作环节多以及参保人急重症转诊、夜间急诊、转诊到上级医疗机构看病报销难等问题;解决由于社区卫生机构纳入定点医疗机构少,分布不合理,不能满足参保居民就医需要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