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顿和规范药品流通市场秩序专项行动9月14日开出第一张罚单:5个严重违法广告药品被责令暂停销售。这是记者14日从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的信息。
《药品广告审查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任意扩大产品适应症(功能主治)范围、绝对化夸大药品疗效、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违法广告,省级以上药品监管部门一经发现,应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暂停该药品在辖区内的销售,同时责令违法发布药品广告的相关企业在当地相应的媒体发布更正启事,以消除不良影响。
自今年5月1日《药品广告审查办法》修订实施以来,特别是整顿和规范药品流通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打响后,有关部门严格依法办事,大力开展药品广告专项整治行动,特别是加强了对药品广告的监测工作。监测情况显示:有部分药品在广告宣传过程中存在任意扩大药品功能主治范围、绝对化夸大药品疗效、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等违法行为。为保证公众用药安全,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药品广告审查办法》有关条款,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决定从即日起对“脑心安胶囊”等5个严重违法的药品广告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暂停该药品在湖南的销售,同时责令相关企业按要求发布更正启事。更正启事发布后三个工作日内告知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该局将在更正启事发布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依法做出解除暂停销售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