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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乳制品抽查合格率85.7% 锦州一批酸牛乳含致癌物

2007-7-23 16:16 【

  2007年4月,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对省内乳制品生产企业进行了监督抽查工作,共抽查42批次产品,36批次合格,合格率为85.7%。此次监督抽查中,乳制品中的硝酸盐、蛋白质、脂肪和标签项目均出现不合格。

  此次蛋白质和脂肪的不合格只出现在了含乳饮料产品当中。蛋白质和脂肪是乳饮料中重要的营养指标,这两项指标偏低则大大降低了该产品的营养水平。造成脂肪和蛋白质偏低的主要原因:一是由于奶源质量差造成的,二是原料配比不合理造成的。

  硝酸盐是国内外公认的三大致癌物亚硝胺的前体物。在非金属物质对人体的污染危害中,硝酸盐可说是头号杀手。研究证明,硝酸盐在人体胃肠中经微生物作用可被还原成有毒的亚硝酸盐,它可与人体血红蛋白反应,使之失去载氧功能,造成高铁血红蛋白症,导致智力迟钝。亚硝酸盐还可与人体胃肠中的胺类物质合成,转化为极强的致癌物质——亚硝胺,诱导消化系统癌症,如肝癌、胃癌和食道癌。造成该项指标超标的原因主要是企业采用劣质原料奶导致的。在此次抽查中锦州双八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酸牛乳和灭菌乳硝酸盐同时超标。

  此次检查仍发现早产奶。锦州益多乐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巴氏杀菌乳标示生产日期是2007年3月21日,而实际生产日期为2007年3月20日。国家质检总局在2006年第186号令《关于严格液态奶生产日期标注有关问题的公告》中明确要求“生产日期应当标注为该产品的灌装日期。”因此地方管理部门还应当对乳制品企业加强“早产奶”有关规定的宣传与监督。

  抽查结果表明:一是连续的国家监督抽查促进了企业质量意识的提高,加强了质量管理,使乳制品质量整体水平有较大幅度提高;二是大型企业的产品质量保持较高水平,今年的抽查结果表明大型企业的抽样合格率为100%.

  针对此次抽查中反映出的问题,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将责成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此次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罚,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