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花了1600多元医疗费,自己只需承担480元。昨日,襄樊市低保户梁景英高兴地从襄樊市惠民医院出院,成为我省145万名低保对象中第一个享受了惠民医疗保险待遇后病愈出院的患者,她手中的结算单也成为全省城镇低保医保出院结算“第一单”。省劳动保障厅副厅长文国运笑着说,这标志着全省145万城镇低保对象享受医疗保险待遇进入了“实运转”。
梁景英的老伴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她从9月20日开始住院,10月1日前共花了1100元医疗费,惠民医院优惠了360元。10月1日后,因为政府为我们低保户买了医疗保险,虽然花了1600多元,但医院优惠了510多元,加上医保中心报了610元,自己只负担480元。”
其实,梁景英的参保费用,已经由政府买了单。我省低保户参加医保,省财政每人每年补助100元,地方财政每人每年补助30元以上,地方民政部门从医疗救助资金中每人每年补助10元,以保障住院和特殊慢性病门诊医疗为主,兼顾门诊医疗。
截至昨日,仅在襄樊已有1200余名低保人员享受了门诊医疗待遇,5人享受了住院医保待遇,住院报销比例平均达75%,其中梁景英是首位病愈出院的患者。
建立城镇低保人员医疗保险制度,是省政府年初承诺的十件实事之一。省劳动保障厅要求,除武汉、孝感、荆门三市的低保对象纳入随城镇居民医保同时启动外,其余各地102万名低保对象要在10月底办理好参保手续,享受有关待遇(见本报9月25日报道)。这意味着,全省145万城镇低保人员正被纳入医疗保险保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