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祝上市 全新改版

莱芜实施全民医保 城乡居民看病无忧

2007-10-13 11:6 【

  今年6月26日至7月21日,钢城区颜庄镇颜庄村村民谭爱林,因风湿性心脏病转到济南军区心血管病医院手术治疗,一共花去医药费64475.11元,谭爱林家庭收入并不高,还有一个上大学的儿子,这场大病使这个家庭背上了沉重的负担。正当谭爱林愁眉不展的时候,颜庄卫生院院长谭玉梅告诉她一个好消息,按照钢城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规定,她可以报销3万元。谭爱林高兴地说:“真是没想到,报销了这3万元真是给俺减轻了负担。”

  莱芜市自2004年开始实施新农合试点,至2006年已全面推开,提前实现了基本覆盖农村居民的目标,其中莱城区被省政府授予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先进区。2007年,为提高新农合保障水平,各级财政补助资金由每人每年30元增加到40元,进一步激发了全市农民参合的热情,参合农民达到80万人。

  为实现农民看病“小病不出村,常见病不出镇”的目标,2006年以来,我市对纳入省重点卫生院的口镇、牛泉、寨里、杨庄、黄庄5处乡镇卫生院在省财政给予资金支持的基础上足额安排配套资金,对纳入市重点卫生院的苗山、雪野、里辛3处乡镇卫生院每处给予50万元的扶持资金。在此基础上,今年又多方筹资1337万元,建设7处乡镇卫生院。今年又对150处村卫生室进行了标准化建设,计划总投资537万元,建设总面积1.5万平方米。农村基础设施的改善,服务能力的提高,有力地推动了新农合试点的顺利实施。

  莱城区凤城街道办事处董花园居委会的谷清胜老人,去年老伴做心脏手术花了7.5万元,一分也“报”不了,给孩子们增加了负担。老人想,按说,他也算是城里人,可有些城里人享有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他却不在范围之内。更令他眼热的是,近两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农村普遍推广,交上10元钱,就可报销两至三万元的医药费。“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这两样,他哪一样都靠不上。国庆佳节来临之际,72岁的谷清胜老人喜滋滋地领到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证”,从此“看病吃药也能报销了”。

  今年7月14日,市民盼望已久的《莱芜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正式出台。“医保大门”向10万城镇非从业居民开启。届时,城镇居民和城镇职工、农村群众一样,将拥有自己的医疗保险。这是继我市实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医疗保险后的“全民医保”第三张保障网。

  今年9月初的一天,在莱城区高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坡草洼村的亓庆华正要为康复出院的老伴儿办理出院手续。本来打算去城里住院的老伴儿在这里一住就是13天,这在过去是不可能的。亓庆华并不十分清楚,老伴儿住的是医院改建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作为一种贴近群众、方便群众、防治结合、以防为主的新型卫生服务形式,是今年市委、市政府为民办的10件实事之一。社区卫生服务使居民不出社区就可以治愈“小病”,并对“大病”能够及时转诊,让医疗服务真正“到老百姓身边去”,为居民提供零距离的优质服务,最大限度地体现医疗公平。

  社区卫生服务功能的落实,使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双重网络的作用和优势逐步显现。

  [链接]2006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现了村村覆盖,我市1070个行政村全部推行了新农合制度,覆盖率达到了100%,参合农民达到76.23万人,参合率83.97%,提前一年实现了全覆盖的目标,是全省率先实现全覆盖的6个地市之一。我市开展新农合4年来,已住院报销60.96万人次,报销金额4577.6万元,其中,一次报销1万元以上的达130人次,报销2万元以上的16人次,报销3万元的4人次。

  截至目前,全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总人数达66799人。今年,全市各级多方筹资1500余万元,推进社区卫生服务建设,目前,市委、市政府确定的10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任务基本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