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医保中心正面回应医院“困难”
“和每一家医院签医保协议前,定额都已经是公开的,如果真的亏本,有医院愿意签吗?”昨日,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召开新闻通报会,正面回应因“叫停”中山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南院医保服务资格后引发的争议,对几个关乎民生的焦点问题,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副局长果断回答:暂停绝不会影响到参保人就医,定额支付的方式也不可能让医院亏本!
“暂停服务不会影响参保人就医”
据介绍,广州全市目前有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408家,一级、二级、三级医院的数量分别为48家、54家、43家,还有188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75家专科医疗机构。
这些医院完全可以承担全市参保人的就医要求。对违规医院暂停服务协议,管理机构充分考虑了参保病人的利益。所以对原有住院的病人和原在二院、南院治疗的门诊特定项目病人,都做了可以继续在这两家医院治疗的规定;对于急诊病人、危重病人,也可以在这里治疗。
“加大力度查处违规用定额”
定点医院收治医保病人,按人次平均定额结算是科学、合理的,符合广州市当前的实际情况。“人次平均定额结算”是指按定点医院年度收治参保病人总人次数,以平均定额标准支付费用的方式。目前国际上大部分国家以及国内大部分城市的医疗保险,都采用这种结算方式。
医院的定额标准是经过严格计算的,要参考该院的技术力量水平和规模,近两年收治病人的平均费用;再听取专家、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和药监管理部门的意见。在这样的基础上综合制定,是符合各医院客观实际的,这也是同级医院有不同平均定额的原因。针对个别医院因各种原因不能及时调整定额的不足,医保中心还采用了其他方法予以完善。如年终清算时,对于收治超定额4倍以上费用的病例,经过专家审核,合理部分基金都要进行补偿;对医疗费用较高的部分病种(如恶性肿瘤、心脏手术、骨关节置换术等),采取的是“单病种平均定额结算”方式。
今后,管理部门要逐步将诊疗规范、标准明确的病种采用单病种平均定额结算方式付费。所以,医院收治参保病人不会亏本。
部分医院对按人次平均定额标准结算存在一些不规范的行为,如将定额分解到科室具体病人;将小病收治入院,并过度医疗;对于一些重、大病参保人医疗费用达到定额标准,而病情未达出院标准即动员出院。这些情况我们将进一步加大监管、查处力度。
“99%的参保人能保大病”
广州市有多层次的医保制度体系,除基本医疗保险、重大疾病医疗补助外,还有补充医疗保险。所以医保水平不仅能保“小病”,而且能较好地保障“大病”。参保病人患大病,年度内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最高可支付约13万元、重大疾病医疗补助最高可达15万元,合计约28万元/年度。这样的保障至少可以保99%的参保人的大病。
就医过程中病人应该选择符合实际、科学的方案,避免不必要的检查、不合理的昂贵药品或医用材料。据统计,目前到大医院就医的比例约占76%,事实上,大多数的人患的病属常见病、多发病,可以在中、小医院就医,不恰当的就医习惯,不仅增加个人负担,同时也造成医疗资源的不合理使用。
总之,减轻参保人个人负担,需要劳动保障部门、医疗机构和患者三方的共同努力,参保人选择合适的医院和治疗方式是最重要的。
“医保基金有结余是为长远打算”
广州市医疗保险启动近6年,一直致力于减轻参保人的个人负担,先后调整了住院和门诊特定项目医疗费起付标准;将7种指定慢性病纳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扩大医保《药品目录》范围;调整床位费标准;出台补充医疗保险办法;逐年增加个人医疗账户资金;降低重大疾病医疗补助金缴费标准。从医保启动初期到现在,参保人的个人负担减少了60%以上。
医保基金管理是严格、安全、规范的,它是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由地税部门征缴、财政部门专管、劳动保障部门使用,并三方共同管理的。目前,广州市的医保基金实现收支平衡、略有结余,这主要是考虑到今后需要陆续推出减轻参保人负担政策,同时,随着广州老龄化社会的提前到来,退休人员比例逐年增加,必然导致基金支出的不断增加。另外,目前推出的门诊指定慢性病医保政策,将受惠30多万人,每年基金需支出近4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