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明年全面启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南宁柳州梧州已开展试点工作
明年,广西设区的市将全面启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南宁柳州梧州为首批试点城市。9月25日,自治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厅际联席会议原则通过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和南宁、柳州、梧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
据悉,目前南宁、柳州、梧州市三市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展开。其他设区的市将于明年制定相应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办法,2010年广西将全面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逐步将全体城镇非从业居民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在今后五年,广西要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重点,将用于参保居民的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支出。
关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参保范围: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中小学阶段的学生(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都可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筹资标准:考虑到不同人群在疾病风险、医疗支出方面存在较大差异,试点城市在制定筹资标准时应将成年人和未成年人分开确定。
●参保缴费:以家庭缴费为主,政府给予适当补助。参保居民按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对职工家属参保缴费给予补助,国家对上述缴费和补助资金制定税收鼓励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