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房是医院的必设科室,然而安徽省淮南市凤台县人民医院第二门诊部却没有设立药房,而是委托一家医药企业进驻该门诊部承担医院药房的职责。
淮南市凤台县人民医院在老城区开设了第二门诊部,但由于资金问题,门诊部一时无力配套药房,于是该院与一家药业公司达成合作协议,把药房“托管”给公司管理,药房收入按比例返还医院。
由于当地没有“托管药房”的先例,凤台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多次深入实地调研,严格审查公司派驻药房人员的资格,对“托管药房”购进药品渠道的合法性进行监管,要求“托管药房”无论是处方药还是非处方药,均得凭医院医生的处方取药,不准从事药品的零售或批发经营活动。
据介绍,由于药品直供减少了中间环节,药价明显下降,省去了医院采购环节,药品供应更为及时,患者得到了实惠,同时,解决了医院人员、资金方面的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