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成都市双流县中和镇一农贸市场卖菜的覃永辉因为争抢摊位和另一菜贩发生拉扯,覃永辉的面部被对方的指甲划出数道伤口,妻子将他送到双流县中和医院,医生竟然给他注射了狂犬疫苗。伤人方认为覃永辉串通医生骗取医疗费,拒绝协商赔偿医疗费。
12月7日中午,在菜市场卖蔬菜的覃永辉因为和菜贩雷某争抢靠前一点的摊位,双方发生打斗,覃永辉的面部被对方的指甲划出了十余条深浅不一的伤口,还渗出了丝丝血迹,妻子立即将他送到附近的双流县中和医院门诊部治疗。当时正在值班的医生王秀查看了他的伤情,详细询问了他受伤的原因,清洗了面部的血迹,紧接着王秀在处方单上写了“斗殴致面部多处抓伤,局部青紫、肿胀、牙齿出血,有触痛感,身体软组织挫伤,注射破伤风、狂犬疫苗治疗,全休三天”。
头有点晕的覃永辉并没有仔细看处方单,妻子拿了药就带着他到注射室打针,费用共计300多元,其中狂犬疫苗215元。
双流县中和镇派出所对双方打架一事调查之后,让双方先行协商解决,协调不下来再由派出所出面调解。当覃永辉拿着医院的处方单和收费单找到雷某,双方协商医疗赔偿事宜,雷某一看居然还有215元的狂犬病疫苗费,提出了质疑。这时覃永辉才发现原来自己已经糊里糊涂地注射了狂犬病疫苗。
覃永辉找到主治医生王秀。王秀坚持认为当时的诊断是正确的,她承认当时确认了覃永辉是被人抓伤而不是被动物抓伤的,之所以要开狂犬病疫苗是担心他因此感染。
四川省和成都市疾控中心的专家都明确表示,人抓伤人是不用注射狂犬疫苗的,人不带狂犬病毒,除非是被已经感染狂犬病的人所伤,这明显是在乱开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