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卫生部门针对当前存在的看病费用呈逐年上升趋势,采取多种措施切实解决群众“看病贵”问题。
从2005年7月1日起对全省200万救助对象实行医疗费用减免的优惠政策。减免的医疗项目和标准是:免收挂号费、诊查费减半,CT、核磁共振和彩色多谱勒收费减收20%,住院床费和手术费减收20%。据测算全省一年可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农村五保供养人员节省医疗费用3千多万元,平均每人15元。
再次降低大型医疗设备检查价格。在2003年全国统一降低大型医疗服务价格30%的基础上,2005年7月15日辽宁省再次对核磁共振、CT、彩色多谱勒超声检查降价,平均降幅10%左右。据测算一年可为患者节省1亿多元的医疗费用。
将医疗收费列入考核医院诚信服务主要指标。辽宁省在2005年开展的卫生系统诚信服务活动中,把医院的医疗收费是否“阳光”列为最为重要的考核内容。把收费透明、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收费作为医院主要考核指标。
为了让群众了解各医院收费情况,辽宁省卫生行政部门还对省直14家医院进行社会评议,主要内容包括对医护人员满意度、窗口人员服务态度满意度、收费公开满意度等,此举使广大群众对各医院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尤其是医疗服务和药品经销价格有了初步了解。
辽宁省今年还对全省医院37种常用药品大幅度降价,平均降价幅度高达47.5%。这次降价虽然品种不多,但是属于常用药,用量较多,患者普遍反映从中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