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宁国市下岗职工叶某因无钱给身患癌症的老父亲看病,不惜铤而走险,采用伪造医院病历及结算发票的手段,从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和人寿保险公司骗取了保险理赔费13万余元。该案一经披露即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
日前,“孝子”叶某被宁国市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4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去年6月,宁国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下称医保中心)收到群众来信举报,称叶某在为其父和他人办理医疗费用报销时有骗保行为。
叶某系宁国市下岗职工,家庭经济状况一直不佳。自从其父患膀胱癌分别于1999年、2000年做了两次手术后,叶某更是捉襟见肘。2001年底,因父亲病情再次复发,叶某带其到北京治疗。老父亲生命垂危,同时又面临着巨额医疗费的压力,孝顺的叶某禁不住心急如焚。后在医院外墙上看到许多写着能够提供假报销凭证的广告,遂进行了联系,然后得到了3份伪造的北京大学第三医院的病历和结算发票。回到宁国市后,叶某分别于2002年2月、3月利用伪造的病历及结算发票在医保中心报销,共骗取保险理赔款3万余元。同年9月,叶某利用同样手段骗保,因该年度叶父医疗费报销超过了医保中心的最高限额,转至人寿保险宁国市分公司报销,又从人寿公司非法骗得约1.5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叶某采用伪造病历和报销发票的手段,骗取保险理赔款达13万余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但鉴于叶某诈骗钱财的目的是用于给父亲治病,且认罪态度较好,故可酌情从轻处罚。故法院依法作出了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