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申请边远贫困地区乡医可适当放宽条件

2009-7-16 17:59 【

  16日从陕西省卫生部门获悉,为解决部分边远行政村缺少乡村医生的现状,近期陕西将补充一批乡医充实基层。

  据介绍,这一措施是为农民群众提供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服务,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顺利实施。

  不具备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但具有中等医学专业学历或者参加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系统化教育培训达到中等医学专业水平的人员,允许其申请到边远贫困地区村卫生室执业。

  据介绍,此次为边远贫困地区补充的乡村医生,通过公开报名考试择优录取。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订本市补充乡村医生工作计划,确定考试时间,制订实施方案,组织考务工作,负责出题制卷、巡考、阅卷、划定录取分数线;审定县级卫生行政部门上报的初录名单,向省卫生厅报送最终审定名单备案。

  通过本次考试补充的乡村医生,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陕西省卫生厅统一印制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限定在被推荐的行政村卫生室从事乡医工作。新进乡村医生待遇与以往认定的乡村医生等同,招录工作在9月30日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