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省政府94次常务会议原则通过,省教育厅、省卫生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开展以提高执业能力为核心的在岗乡村医生中专学历补偿教育,昨日已向全省各地发出正式通知。这标志着全省3.2万乡村医生中专学历补偿教育拉开了帷幕。
庞大的乡村医生队伍,是农村卫生服务的重要提供者,为保护广大农民健康和农村劳动生产力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农村居民保健需求的不断提高,乡村医生学历层次偏低、技术水平低下等问题日渐突出。按照国家《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要求,2010年全国大多数乡村医生都要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执业资格。为此,省有关部门决定在全省开展在岗乡村医生中专学历补偿教育。招生对象为:2003年国务院《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颁布前已在岗的乡村医生,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取得省卫生厅颁布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和《全科医学(乡村医生)岗位培训合格证书》者。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卫生厅商定,在岗乡村医生中专学历补偿教育招生实行计划单列。2008年、2009年拟招生3.2万人,全省实行统一入学考试,择优录取。2008年报名工作初步定于3月中旬,入学考试定于4月初进行。考虑到乡村医生的特殊性,学制原则上为3年,采用学分制,允许在不超过5年的时间内完成全部学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