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为边远贫困地区招考乡村医生

2009-6-29 9:2 【

  为解决我省部分边远贫困地区行政村缺少乡村医生的现状,省政府办公厅发出通知开始实施《关于为边远贫困地区补充乡村医生的意见》,招考录用工作将于9月30日前完成。

  补充的乡村医生,通过公开报名考试择优录取。报考人员持需要补充乡村医生行政村的推荐信及相关学历证件材料,在该行政村所属乡镇卫生院报名;乡镇卫生院初审后汇总上报县级卫生行政部门。通过考试补充的乡村医生,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省卫生厅统一印制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限定在被推荐的行政村卫生室从事乡医工作。新进乡村医生待遇与以往认定的乡村医生等同。

  按照意见,不具备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但具有中等医学专业学历或者参加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系统化教育培训达到中等医学专业水平的人员,允许其申请到边远贫困地区村卫生室执业。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向社会公布招考计划,审查和确认报考人员资格,负责初录工作;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订本市补充乡村医生工作计划,确定考试时间,制订实施方案,组织考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