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南昌市在岗乡村医生培训计划

2009-5-18 15:47 【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和省财政厅、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江西省2009年度乡镇卫生院卫技人员和在岗乡村医生培训方案的通知》(赣财社[2009]5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增强我市农村卫生室的服务能力建设,规范在岗乡村医生培训工作管理,保证培训的质量与效果,按照《南昌市卫生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管理暂行办法》(洪卫科教字[2008]16号),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培训计划。

  一、培训目标

  更新乡村医生的知识,提高防治常见病和多发病的诊治能力、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二、培训对象

  经注册在乡村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及预防、保健和一般医疗服务的乡村医生3514名。

  三、培训内容和教材

  按照《江西省2009年-2010年度乡村医生在岗培训计划与培训大纲》,2009年培训内容为:小儿发热、小儿腹泻、小儿肺炎、急性上呼吸道感染、慢性支气管炎、哮喘、肺结核、慢性胃炎、消化性溃疡、病毒性肝炎、消化道出血、贫血、肾炎、尿路感染等常见疾病。培训时间54学时。教材为江西省乡村医生培训中心组织编写的《乡村医生在岗培训教材(六)》。

  四、资金安排

  省财政安排资金10.54万元补助乡村医生在岗培训。每人补助30元,为乡村医生免费提供培训教材和培训场所。省直管县补助资金省财政已直接拨付四县财政,其他城区、开发区(新区)省财政按规定将补助资金拨付市财政。市财政根据我局提供的(对县区办组织培训情况)验收合格意见,按规定实行国库集中支付。

  五、组织管理

  本局负责制定全市乡村医生年度在岗培训计划,组织实施全市在岗乡村医生培训,对各县区办培训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和验收;各县区办负责并实施本辖区在岗乡村医生年度培训。

  六、考试与登记

  培训结束后采取理论考试,由省乡村医生培训中心建立题库,县区办组织考试,并将培训考试结果作为年度业务考核、执业注册与再注册的必备条件。

  各县区办将本年度培训计划安排表,于6月12日前报市卫生局科教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