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省将启动医院等级评审工作,重新评定医院等级。等级评定后,省卫生厅将对医院实行动态管理。
目前医院的等级是1998年组织评定的。此次评审的重点是质量、安全、服务、费用、绩效,核心是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的管理和医疗质量持续改进。包括周期性评审、复查评价和专项检查。根据评审结果,我省将把医院划分为不同的等级,并实行动态管理。医院等级分为三级六等:即三级甲等、乙等;二级甲等、乙等;一级甲等、乙等。
医院规模不同,评审周期不同。评审周期内,卫生行政部门对已明确等次的医院进行复查评价和不定期专项检查。评审合格的医院,由卫生行政部门按评审权限颁发省卫生厅统一制作的评审合格证书或等级证书(以下简称评审证书)及标识,卫生部等级医院的原标识不得继续悬挂使用。评审证书标明有效期,有效期与医院评审周期相同。评审证书有效期满前六个月,医院应重新申报。
医院在评审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实行单项否决,直接定为不合格:社会评价综合满意度≤80%的;在医德医风、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等方面存在重大缺陷,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出现人员伤亡,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违纪事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发生二级以上医疗事故负完全或主要责任的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