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从卫生部下发的通知中获悉,为了加强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逐步建立健全饮用水卫生监测网络,卫生部将于2007年6月至2008年5月在北京市、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湖南省、广东省7省市展开城市饮用水卫生监测网络试点工作。
据了解,本次饮用水水质监测试点工作实行网络直报,试点内容包括市政供水单位出厂水、末梢水与二次供水水质监测,自建设施供水单位出厂水水质监测,当地水性疾病相关资料收集与水性疾病监测,监测信息网络直报系统运行以及饮用水卫生监督信息公示等。
通知指出,本次在试点地区建立饮用水水质与水性疾病监测点,将探索搭建国家、省、地市、县饮用水卫生监测网络框架,试行监测数据网络直报,初步建立饮用水卫生信息管理系统,探索监督和预警信息发布模式,优化监测功能与数据管理,积累经验,为制定全国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规划提供依据,为建立健全统一的全国饮用水水质和水性疾病监测网络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