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请立即停止该产品的生产销售”——省药监局去年7月发布的注销“闪亮牌亮瞳舒缓明目液”批号的文件,令北京到西安出差的宋先生确定,自己买的明目液有问题。
昨日,宋先生向本报反映,他在我市买到保健品批号的闪亮明目液,其外包装与准字号药品闪亮滴眼液很相似,还有药品疗效描述。仁和医药集团负责销售明目液的工作人员称,这批产品生产量较大,因此在批号注销后还有少部分产品在流通领域,至于疗效字样,是在“保健品市场不规范时出现的”。
消费者
明目液把保健品当药卖
“什么‘谁用谁闪亮’,我看是谁用谁就要擦亮眼睛吧”,宋先生告诉记者,4月19日,他感觉眼睛不适,就去药店买眼药水,结果看到一种外包装有周杰伦形象的闪亮牌亮瞳舒缓明目液,周杰伦形象旁边是有名的广告词“谁用谁闪亮”,右下方是外用药标志红底白字的“外”,下面是“仁和健康医药有限公司”字样,“冲着这广告词和仁和制药的牌子,我就买了这种明目液,当时还以为自己买的是眼药水呢”。
滴了几次明目液,眼睛还是不舒服,宋先生仔细看看包装才发现,这种明目液原来是保健品,批号是陕食药健用字06050190(更一)。他又去药店,却发现一种和明目液包装很相似的准字号药品:“闪亮牌萘敏维滴眼液”,也有周杰伦形象,也有“谁用谁闪亮”的广告,也有红底白字的“外”,也有仁和商标。
宋先生说,都是给眼睛用的,都是闪亮牌,“这明目液不是摆明了用障眼法,让人误认为它是药品吗”。
省药监局
明目液批号已被注销
两种闪亮如此相似,为何一个是药品,一个却是保健品呢?宋先生带着疑问在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官方网站(www.sxfda.gov.cn)上查询,却没有得到任何关于闪亮牌亮瞳舒缓明目液的数据,他又专门到省药监局法规处,得到的答复是,闪亮牌亮瞳舒缓明目液的批号陕食药健用字06050190(更一),已于去年7月25日被注销。
据了解,这种明目液在省药监局备案的说明书上,有效期为1年,但记者看到,宋先生拿的产品,说明书和外包装上的有效期都是2年。
作为保健用品,这种明目液却用了药品说明中才能有的“活血通络”、“清肝明目”的疗效描述。
仁和集团
产量较大还在销
根据明目液外包装上的厂家电话,记者和江西仁和医药集团负责销售的工作人员聂先生取得联系,他对我省药监局注销明目液批号一事知情,但他表示,在注销前这批明目液的产量较大,因此在注销后还有少部分在流通领域。记者问他明目液是保健品,怎能使用药品疗效描述,他说那是“保健品市场不规范时出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