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牧区孕产妇住院分娩,在县级医疗机构只需500元,乡镇卫生院仅为200元。”记者4月21日在采访省卫生厅时了解到,经过近3年的试点,我省单病种质量控制和付费制度今年将在全省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全面实行。在列入范围的单病种中,采取最高限额标准进行收费和报销,超出限价的医疗费用由医院自行负担。此项工作的开展,将大大减轻农牧民看病负担。
据了解,我省从2005年开始在互助、贵南等县相继开展以单病种质量控制与最高限额标准的试点工作,并把30多种常见病列入单病种限价范围之内。结合发挥新农合基金使用最高效能、群众实际承担能力等因素,医疗机构确定了相关病种的临床路径,确定了单病种范围的补助标准、农民自付标准。从而极大地方便了就医群众。如今,在互助土族自治县县级医疗机构做一例阑尾炎手术,限价为1300元,胆囊手术也只有1800元左右。该县还实行医药垫付直报制,由医疗机构为参合农牧民先垫付医药费,出院时报销医疗费用。目前,全省县级医疗机构单病种范围已经扩大到40至50种,乡级扩大到了30至40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