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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落户即可入医保 不受28天限制

2008-4-12 10:34 【

  6月1日起,新生儿出生后只要取得北京市城镇户籍就能参加“一小”大病医疗保险,不再受满28天才能参保的限制。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昨日(4月11日)介绍,该办法意味着“一小”的参保范围将覆盖城镇所有学生儿童。

  北京儿童大病医疗保险于去年9月正式实施,当时规定要求,具有城镇户籍的婴幼儿必须在出生28天以后才可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因此造成了28天的婴儿参保空白期。“实际上婴幼儿出生初期也存在一定患病比例,需要治疗。”据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保处相关负责人昨日介绍,为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制度,今后刚出生的新生儿也纳入“一小”医保参保范畴。这意味着北京市的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已实现无缝衔接,从制度上覆盖城镇所有的学生儿童。

  新生儿参保程序也于昨日正式公布,从6月1日开始,刚出生的婴儿,凡是符合当年的参保条件,只要取得北京市非农业户籍,就可以在90天内由家长持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街道社保所,办理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手续。

  参保儿童父母须按照“一小”的缴费标准一次性缴纳当年的医疗保险费用(学生儿童每年自缴50元,超过650元大病医疗费用可报销70%,每年最高可报销17万元),自参保缴费的次月起,可开始享受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