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两年多的“阵痛”,新医改方案即将“呱呱坠地”。国家发展改革委10月14日在其网站发布了《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下简称为《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集意见。
《征求意见稿》洋洋洒洒一万多字,从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完善医药卫生体系等各个方面都做了阐述。
面对这份含有不少专业词汇的方案,老百姓有些摸不着头脑。家住北京市的李先生的疑惑颇具代表性:“这么多规定,到底哪些能让我们看病不再难、不再贵?”
实惠一:全民医保让城乡居民均等享受公共卫生服务
《征求意见稿》提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乡医疗救助共同组成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分别覆盖城镇就业人口、城镇非就业人口、农村人口和城乡困难人群;建立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完善以小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新型城市医疗服务体系;公共卫生服务主要通过政府筹资,向城乡居民均等化提供。
解读:据了解,全国80%的医疗资源集中在大城市,其中30%又集中在大医院,1/3的县级以下卫生机构处于瘫痪状态。44.8%的城镇人口和79.1%的农村人口没有任何医疗保障,看病自掏腰包,高额的医药费让病人“身心俱痛”。医疗保障是医改的核心。按照《征求意见稿》的规定,新医改方案实施后,我国居民将全部纳入医保体系,卫生资源分布将更加均衡,老百姓不受年龄、地域、职业等限制均等享受公共卫生服务。这非常有利于缓解“看病难、看病贵”。
群众反应:出台全民医保是好事,但是政策具体落实是否到位?应该成立专门的“治疗评估机构”来评估那些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治疗病人的方法是否合理,是否采用小病大治或者做没有必要的检查等手段来骗取钱财等。
实惠二: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让医患双受益
《征求意见稿》提出:推进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从有利于强化公立医院公益性和政府有效监管出发,积极探索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多种实现形式。同时明确,公立医院要遵循公益性质和社会效益原则,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优化服务流程,规范用药检查和医疗行为,深化运行机制改革。
解读:公立医院是我国医疗机构的主体,但面临着经费不足、自谋生路的压力。据了解,目前政府每年的投入约占公立医院经费的15%,其余部分都得靠挣钱自筹。医院为了生存和发展,必然出现一些“趋利”行为,“公益性”被弱化。新医改方案提出公立医院改革必须遵循公益性质和社会效益原则,坚持以病人为中心,坚持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方向,同时加大政府投入,是个很好的方向。如果新医改能够如此实行,不少一直饱受诟病的问题如以药养医、大处方、医患关系紧张等都可以得到很大程度的缓解。医院不用再费尽心思从患者身上“榨钱”,患者也不用再怀疑医生。
群众反应:医药应该分家,医生看病,药店卖药,避免医生为了自己收入提成多开药。并且要保证医生的工资,让医生能全心全意地看好病,而不是看好病人的钱!
实惠三:基本药物制度有利于减轻群众医药负担
《征求意见稿》提出: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基本药物由国家实行招标定点生产或集中采购,直接配送,减少中间环节,在合理确定生产环节利润水平的基础上统一制定零售价,确保基本药物的生产供应,保障群众基本用药;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全部使用基本药物,其他各类医疗机构也要将基本药物作为首选药物并确定使用比例。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体系药物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
解读:生产环节的混乱无序和使用环节的不规范是导致药价虚高的重要原因。如果新医改方案实施,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行招标定点生产或集中采购,这将规范药品的生产,保障基本药物的供应,同时还将减少药品流通的中间环节,有利于挤掉药价中的水分,从而降低老百姓的药费负担。
群众反应:药价虚高一直是大家反应最强烈的问题之一。成本几十元的药,到患者手里就变成几百元,药品降价那么多次,没见到多大成效。在定价、销售等方面,每个环节的利润都必须有一个具体的规定。基本药物制度不能流于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