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药店都不核对医保卡上的个人信息。
在药店购药时不慎遗
失医保卡,查询后发现,当日被人在那个药店刷卡购药200余元。这损失该谁承担?市民肖华对此很疑惑。药店售药会不会核对医保卡持有人身份?如何防范医保卡被盗刷?记者就此展开调查。
》》》 市民:
医保卡被盗刷222.5元
汉阳一退休教师肖华前日致电晨报反映,5月22日下午,她持医保卡到钟家村某大药房买药时,发现医保卡不见了。在该药房寻找无果后,她随即到医保中心挂失补卡。
8月14日,她拿到补发的医保卡,查询后发现卡内金额少了222.5元。她打印出最后一次刷卡记录,发现时间正是丢卡当日下午,刷卡地点就是丢卡的那家药房。
她认为,该药店不核对医保卡的身份,要负主要责任。但店方认为,医保卡是她自己遗失的,不应承担责任。
》》》 工商:
都有过失都要担责
市工商局汉阳分局琴台工商所所长熊洋海表示,肖女士因保管不当且未修改初始密码,自身有责任。而根据《武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管理办法》规定,药房在替顾客刷卡消费时,应核对医保卡是否是本人使用,而该药店店员未尽此义务,也应承担相应责任。经调解,药房赔偿肖晓华女士120元。
》》》 暗访:
药店一般不审查身份
昨日,记者拿着同事的医保卡,在北湖、三眼桥、竹叶山共6家“医保药店”探访时发现,这些药店均未核对持卡者的身份。刷卡时,收银员问一句“密码改了没”,记者回答“没改”后,均由收银员直接输入1234初始密码。记者注意到,大多数买药者都没改初始密码。
》》》 医保中心:
药店售药要注意核对身份
市医保中心综合业务科科长张咏生受访时表示,一般要求买药需持卡者本人,但极个别情况例外,比如参保人因病或年迈等原因,委托家人持卡代为买药,最好有户口本等身份证明。张科长强调,持医保卡到医疗机构就诊,院方须严格核对卡上的照片是否与持卡人一致。
市医保中心提醒市民,在领取医保卡后,要及时修改初始密码,并加强保管。如不慎遗失,应立即到医保经办机构挂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