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本报在内,许多媒体曾多次对“医托”现象进行曝光。但连日来,记者采访发现,省城部分医院附近依然游荡着“医托”,他们似影子般紧随患者,大有“沉渣泛起”之势。同时,“医闹”现象也时不时地出现。如何根治这类现象?我省有关部门想了很多办法,但效果不明显。
记者昨日获悉,省卫生厅、省公安厅、省综治办等8部门决定首次联手打击“医托”“医闹”,同时启动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到2008年,全省三甲医院必须全部达到平安医院建设目标。
据悉,根据相关法规,公安机关可对“医托”处以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的罚款。这么轻的处罚对“医托”来说不痛不痒。然而,还经常出现一些尴尬局面:因为证据不足,公安机关只好放人作罢。2006年,昌大一附医院共抓获“医托”200余人次,其中被治安处罚仅有10人,其他人员则在教育一番后被放走。
省卫生厅医政处一位负责人认为,法律法规中缺乏制约条文是导致“医托”现象的根本原因,应出台一个相关地方法规,明确严厉惩处“医托”,但目前仍是个空白。
从今年开始,省卫生厅、省公安厅、省综治办等8部门决定首次联手打击“医托”“医闹”,这也是开展平安医院创建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并且,全省还将积极推行医疗责任保险制度,把医疗责任保险与医患纠纷调处有机结合起来,探索建立“医患纠纷调解中心”。
此外,对于“职业医闹”现象,省卫生厅提醒各医院,一旦发生此类事件,应迅速拨打110或向辖区公安机关报案。医院可聘请专职或兼职法律顾问,参与医疗争议及医疗案件的应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