扰乱医院正常就医秩序的“医闹”问题引起了卫生和公安部门的重视。昨天,深圳市卫生局转发了省卫生厅和公安厅加强医疗机构治安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医疗机构要设立保卫机构,并建议公安部门推广医院设立警务室的经验。
昨天,市卫生局的官方网站转发了《关于转发广东省卫生厅、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治安管理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通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首先要求医疗机构要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观念,严格执行医疗机构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和医疗护理的各项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为病患者提供优质安全的医疗服务,防范医疗争议的发生。《通知》要求医疗机构要建立恶性事件报告机制。要明确专人负责,建立突发治安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定期向辖区卫生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安全保卫工作。对“医闹”的违法人员,要依法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执行广东省的《通知》要求的基础上,深圳市卫生局要求各医疗机构要建立健全各项治安管理制度,及时向公安部门报告扰乱医疗机构正常秩序的事件,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做好医院治安事件的处置工作。建议公安部门要积极推广在市人民医院等医疗机构设立警务室的经验,加强对医疗机构及其周边地区的治安管理。由辖区派出所抽调警务人员组成医院警务室,常驻医院值勤,及时有效处置发生在医疗机构内的各种治安、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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