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3所医院成为新疆首批指定开展人体器官移植技术的医院,其他未办理相关手续而从事器官移植的医院,一律被叫停。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厅医政处工作人员说,为规范新疆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保障医疗安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厅指定
了首批开展人体器官移植工作的医疗机构,分别为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自治区人民医院和解放军四七四医院,这3家医院可开展心脏、肝脏、肾脏、肺脏等4个项目的人体器官移植诊疗工作。
在办理完人体器官移植相应专业诊疗科目登记后,这3所医院可在18个月的有效期内开展人体器官移植,1年后须再次接受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