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祝上市 全新改版

全民医保定点医院“规矩”出台 用自费药须告知参保者

2007-6-3 10:44 【

  合肥市昨天出台城镇居民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定点医院一旦确定,需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不许以滥用药物等方式套取医保金。

  办法规定,城镇居民医保定点医院必须经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并与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签订协议,服务必须面向城镇居民医保参保者。必须已取得城镇职工定点医院资格,具备住院治疗条件,并已与该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联网,需就服务作出公开承诺,自愿接受社会监督,且上年度未受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黄牌警告处理。

  定点医院必须设置统一的城镇居民医保标志,设立医保窗口,认真核对参保人员信息,做到人证统一,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推诿符合入院指征的参保人员住院治疗。定点医院应当规范记载参保人员住院期间的各项费用,并向参保人员提供住院费用“日清单”。参保人员因病确需使用自费的药品、诊疗项目及医用材料时,定点医院必须履行告知义务并签订《病人自费项目知情同意书》。参保人员出院时,其住院期间医疗费用结算清单,须经参保人员或代理人核实并签字确认。

  定点医疗机构不得采取虚假住院、冒名住院、挂床住院、诱导住院、降低入院标准、虚开药物和诊疗项目、将城镇居民医保用药目录以内的药品换成以外药品或其他物品、滥用药物等方式套取城镇居民医保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