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为贫困群体免费检查身体
城乡困难群众看病容易了!昨日,记者从全市城乡医疗救助工作会议上获悉,医疗救助的门槛降低了,救助程序也简化了。市民政局表示,全面建立和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预计今年中央和市级投入医疗救助资金将达1亿元,今年6月底制定出台具体实施办法。
[破病种限制 住院即救]
据悉,全市建立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必须以城乡统筹发展为主线,实现医疗救助全覆盖。城乡医疗救助将采取日常医疗救助、大病医疗救助和临时医疗救助三种方式,扩大医疗救助的受益面。
市民政局副局长袁天长在会上表示,降低救助门槛就是取消起助线,实行分段救助。即,费用在一定限额内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后实行全额救助,包括垫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的起付门槛费;治疗费用超过一定限额后,自付部分再按一定比例给予救助。同时对困难群众救助打破病种限制,住院即救。属于救助范围内的费用由定点医院垫付。
[大病医疗救助审批简化]
袁天长介绍,对日常医疗救助的人员,只要本人申请,且符合救助范围和条件的,由民政部门登记造册后将一定限额的医疗救助卡直接发放到人。对大病医疗救助,要彻底改变过去层层审批、事后救助的方式,要采取事前或事中救助、定点医疗机构垫付医疗费用的办法。
救助对象持相关证件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对一经诊断需住院治疗的,可直接在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填写医疗救助申请表,由医疗救助服务机构通知乡镇(街道)民政办。乡镇(街道)民政办在1个工作日内核实后报区县民政部门;区县民政部门对符合条件的,确定救助金额后,1个工作日内向乡镇(街道)民政办和收治医院发出医疗救助通知书;临时医疗救助由本人直接向乡镇(街道)民政办提出申请,符合救助条件的,由乡镇(街道)民政办报经乡镇(街道)领导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