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7月1日开始,顺德区城乡居民看门诊治病门槛将大大降低——凡是参加城乡居民基本门诊合作医疗的居民。在指定门诊看病时,由政府部门承担80%的医药费用,个人只需交纳20%的费用。这是顺德区面向全区的全民低价医疗合作重大改革。
可报销费用政府付八成
顺德区政府有关负责人表示,为更好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让市民尤其是贫困市民看得起病,顺德决定加大医保投入,减轻市民负担。按照7月1日实行的新规定,门诊医疗每人每年的参保费用暂定为80元,其中政府补贴40元,个人缴交40元,有条件的村居还可以对个人缴费进行补贴,个人的缴费用将会减轻。“每人每年只需付出40元就可报销部分门诊药费,相对于现在发烧感冒动辄一百多元的花费来说,很有吸引力。”
按照顺德区实行的新规定,参加人每次就诊需交挂号费和诊疗费,共4元。参加人就诊用药属于《顺德区城乡居民基本门诊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以下简称《药品目录》)规定范围内的药品费用80%免费,个人负担20%。
顺德区卫生部门负责人介绍,《药品目录》内包括甲类药品及部分临床常用价格适中的西药、中成药、肌肉注射剂、其他外用药剂等,共520种,还包括中草药方剂(按每剂5元封顶)。超出《药品目录》范围外的医疗费用由参保人自行负担。
为方便市民,参保市民看病后,由医院计算出药费的可报销部分和不可报销部分,参保人只需自付不可报销部分的费用便可以拿药离开。可报销部分的费用由医疗机构在拨付的门诊医疗费用内开支。
医生开贵药部门要处理
顺德新推出的“门诊医疗”并非以个人名义参加,而是以户为单位参加。顺德区卫生部门有关负责人说,以个人为单位参加,健康的人通常不会参加,而参加的可能绝大部分是体弱多病的老人,或是糖尿病、高血压、心血管疾病等慢性病患者。他们频繁地看门诊,其花费肯定会让该体系无法承担。但是在一户人家里,各人有着不同的身体状况,一家人共同参与,就相当于将费用平摊到人头上,从而防止基金的过度支出是门诊医疗“互助共济”特点的体现。
顺德区卫生局有关官员表示,医生在病情不必要的情况下,给病人开出了《药品目录》外的贵价药品,主管部门将在研究核实后,将对当事的医生作出处理。
低保户一切费用全免
实行新办法后,记者获悉,按目前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共79万人计算,顺德区、镇两级财政每年将支付补助金额约3160万元,支付低保及临界对象个人负担的保险费约160万元,共约3320万元一年,其中区财政负担2300万元。
为保证低保和五保户也能享受到“门诊医疗”的好处,其参加费用由当地镇(街)财政全额负担,以解决他们的参加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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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元的医疗费用是根据顺德卫生局对全区2006年门诊的处方量的统计。去年顺德区平均每人看门诊次数为6次,每次的平均花费18元,总花费约为108元。参加人一年的缴费标准暂定为80元,以后根据实施后的情况作出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