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医院必须坚持“为民服务”的大方向不动摇,政府必须对医疗保障民众权益为首的基本立场负责,进一步强化对医院“市场化融资”项目的全面监管,保证改革增进全民福祉而不是与之相反。
为了鼓励公立医院积极利用当前资本市场活跃的社会资本来促进自身发展,由青岛市卫生局起草的《青岛市卫生局直属单位对外经济活动管理办法(暂行)》已经进入最后讨论阶段(10月29日《第一财经日报》)。
虽然在新的医改方案中,据说已经基本确定了“全民医保”基础上的国家投入增加、强化民众医疗保健保障的价值核心。但国家资源的投入毕竟有一个大体限度,公立医院将一些“对资金需求量大,本金收回时间长,而自身又无力投入建设的项目”进行适当引资,确实可以解决资本瓶颈,加快医院建设。于患者来说,获得更优质的设备和服务,也是利好消息。
问题在于,医疗属于绝对的信息不对称、天然的资源垄断型行业。由于目前我国医疗市场基本上还属于公立医院占主导、民众一贯的“看病去大(公立)医院”心理以及民营医院发展的不够成熟、甚至出现了某些问题,公立医院一旦“向社会资本融资”,其赢利压力是否会大增,其投入成本的偿还是否会转移到患者身上,显然依靠医院自控及民众维权是不够的,政府必须建立严格完善的监管体系,并且从制度上解决目前公立医院“以药养医”、“以(器)械养医”的弊端。
青岛鼓励公立医院向社会资本融资的改革如要继续下去,首先要“剔除”保障患者基本求诊需求的医疗项目,不让其与“市场化融资”混同,对于这部分基础项目政府仍应给予更多的财政支持,坚守公益性和全民性。而对于某些针对高收入群体特殊需求的医疗服务项目,比如之前某些公立医院推出的“天价产房”,可以尝试通过向社会资本融资,换取一定的利润回报率。
不过,政府也应对此类项目进行价格监管,必要时制定政府指导价,对公立医院的“市场化融资项目”提出价格细分标准,并保证患者投诉渠道的通畅、处理机制的快速以及价格监督的时刻在场。
显然,公立医院必须坚持“为民服务”的大方向不动摇,政府必须对医疗保障民众权益为首的基本立场负责,进一步强化对医院“市场化融资”项目的全面监管,保证改革增进全民福祉而不是与之相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