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卫生保健制度
■建设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建立科学规范的公立医院管理制度
卫生部部长高强在今天召开的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指出,在医疗卫生服务和医疗卫生保障方面,我国将建设四项基本制度,着力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
一是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卫生保健制度。这项制度的实质是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农村卫生体系和社区卫生体系建设,并健全财政经费保障机制,完善公共卫生机构和城乡基层卫生机构的公共服务职能。这项制度以人人享有基本卫生保健为目标,以公共卫生机构、农村卫生机构和城市社区卫生机构为服务主体,采用适宜医疗技术和基本药物,由政府承担人员经费和业务经费。
二是建设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发展社会医疗救助,加快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这些制度汇合在一起,将构成我国比较完善的社会医疗保险体系和医疗救助体系。多层次的医疗保险制度与基本卫生保健制度相衔接,构成了覆盖城乡居民、比较完整、具有中国特色的健康保障体系。
三是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其主要内容是:国家按照安全、有效、必需、价廉的原则,制定基本药物目录;政府招标组织国家基本药物的生产、采购和配送,并逐步规范同种药品的名称和价格,保证基本用药,严格使用管理,降低药品费用。同时,整顿药品生产流通秩序,积极促进药品生产流通的规模化和现代化,改变目前企业规模小、数量多、监管难的状况。严格企业和药品准入,加强质量监管,确保药品安全、有效。
四是建立科学规范的公立医院管理制度。要遵循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转换机制、加强监管的原则,按照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分开的要求,深化医疗机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财政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推进医疗机构属地化和全行业管理,理顺医药卫生行政管理体制,强化公立医院的公共服务职能,纠正片面追求经济收益的倾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