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城市老人四年内全纳入医保
社区老年卫生服务也将纳入医保,包括家庭病床开设及糖尿病社区康复
昨日下午,广东省老龄工作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召开。记者会上获悉,至2010年,城市老年人将全部纳入医疗保险,并将社区老年卫生服务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支付范围。
会议传达了3月初北京举行的第二次全国老龄工作会议精神,并讨论审议了广东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广东省副省长、省老龄委主任李容根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目前,全省除了深圳、珠海及汕尾外,其他地区全部步入老龄化行列。
记者从《广东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草案)(2006~2010年)》及其说明中获悉,在养老保障方面,提出了到2010年,全省城镇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达到100%、农村养老保险覆盖率达到30%的任务。五保户生活水平达到一般群众生活水平,人均月供养标准达到150元以上。
在医疗保障方面提出,到2010年,城市老年人全部纳入医疗保险,并将社区老年卫生服务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支付范围。记者了解到,这些服务囊括临床、预防、保健、康复、心理以及卫生管理等几大方面。预防方面包括定期体检、设立老年人健康档案、宣传报建知识等等;康复包括对高血压、糖尿病等进行社区康复等;而卫生管理则包括对日常活动的管理,如饮食、排便等等。值得一提的是,老人家庭病床的上门服务也囊括其中。
在农村,则要大力推进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障制度,到2010年覆盖率达100%;同时推行农村基本医疗保险,到2010年覆盖率达50%;此外,建立特困老年人的社会救助制度,设立以省、市、县老龄部门为单位的特困老年人救助基金,向因不可抗拒力或突发情况而致困的老年人提供临时性经济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