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私营病人互流的先决条件是讯息流通。香港特区政府计划设立大型数据库,公、私营医生持病人智能身份证便能翻查所有病历记录。但病人组织认为,相关机制潜藏隐私外泄的危机;医生代表却认为,讯息互通不应受私隐条例所影响。
香港推行公私营病人病历互通机制十多年,目前仅部分普通科门诊使用手写的病历,供病人作记录或交予私家医生参考,规模仍相当小。
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周一岳表示,香港已推行智能身份证,政府为配合公私营合作,甚至双方一同会诊,必须建立一个庞大的数据库。公私营医生只要得到病人授权,便能利用病人智能身份证查阅病历。
周一岳指出,私家医生加建设备就能加入系统,共享数据库,并需在每次诊症后,将病人资料输入进行更新。
然而政府这项建议却触动病人的神经,部分病人反应,病历是他们的“死穴”,尤其是精神科、性病或爱滋病病人,特别担心个人病历一旦外泄会影响工作。
社区组织协会病人权益干事彭鸿昌认为,政府在推出有关机制前,必先要设立可靠的设施,保护病人私隐,以释病人疑虑。
医学会会长蔡坚则指出,过去医管局的病人资料很少与私家医生分享,令私家医生难以跟进。如果政府能落实这机制,相信会促进公、私营合作。而病人不应只着眼于私隐上,“到底是病人健康重要,抑或是私隐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