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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呼吁:尽快恢复强制婚检

2005-7-27 0:0 【

    7月26日,由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卫生部、民政部等七个部门共同组织“尊重生命尊重爱——‘婚前医学检查’”研讨会。研讨中多数学者认为,作为下位法的《婚姻登记条例》取消强制婚检的规定违反了上位法《母婴保健法》的精神,应“予以改变或者撤消”。

    专家建议:尽快理顺《母婴保健法》与《婚姻登记条例》的法律关系,尽快恢复强制婚检;加强公民婚检重要性与优生优育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全面提高公民人口质量意识;规定必须婚检的项目,细化检查方法,规范操作,建立监督机制;政府应将婚前医学检查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规划。

    据介绍,截至2002年底,全国婚前医学检查率已经达到68%,每年的疾病检出率在8%~10%。但是,2003年婚前医学检查从“强制”改为“自愿”后,全国婚检率迅速下降到2.67%。近两年来,各地媒体不断报道由于婚检率大幅下降,孕期检出的梅毒、淋病等性传染疾病明显增加。针对婚检率急剧下降的现状及存在的健康隐患,卫生部门积极采取措施,寻求遏制婚检滑坡的综合措施,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自愿婚检率。但通过调研也发现,部分人不愿进行婚检,并不都是因为经济原因,而是对婚检的重要性缺乏科学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