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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大常委建议恢复强制性婚检

2005-7-24 0:0 【

    昨天下午2时30分,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分三组评议了市民政局局长赵义和市司法局局长吴玉华的书面述职报告,整个评议过程持续了近两个小时。

    吸毒人数增长问题急需解决

    刘维林委员发言说,自己曾去过女子劳教所、外地罪犯遣送处等单位检查,司法局在这方面工作做得较扎实,管理规范,加强了人性化管理。

    李昭玲委员认为,吴玉华局长对劳教改革的力度比较大,体现了“以人为本”。现在的监狱,就像是个花园,还有可以购物的小超市,这都对教育犯人有好的作用。刘维林委员还提到,但本市吸毒人员情况的真实数据很难掌握,吸毒人数逐年增长是个事实,对这种情况一是管理体制问题,二是如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司法局应专门研究这一内容。

    建议本市恢复强制性婚检

    严晓燕委员就民政局的述职报告提出了一点建议:在贯彻执行婚姻法相关规定,促进婚姻工作规范化上,北京已经取消强制性的婚前检查。目前,有的地区开始恢复。严晓燕委员认为,带有强制性的婚前检查还是有必要的,无论对于提高人的素质,还是对于婚姻本身都是有好处的。

    郑刚委员建议,民政局在新形势下、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上,应认真研究婚前体检、社区和街道办事处的关系等新问题。丁志明代表则指出,目前民政工作法规、政策还不完善,如婚检自愿、精神病离婚等问题,还要进一步探索。

    民政队伍素质需提高

    慕平委员认为,民政局虽然是政府的“老”职能局,但随着改革开放,其职能也不断在拓宽,责任随之加重。从目前来看,民政队伍的素质状况与民政局承担的职能还有些不适应。慕平委员建议,民政队伍素质如何能够尽快提高、与其任务职能相适应,也是需要长期规划的。

    福利企业应多给财政支持

    丁志明代表认为,只要能接受残疾人就是福利企业,就应从税收方面给出财政支持。此外,他还建议民政局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后,转变观念,结合“十一五”规划,在管理体制、机制和政策方面,必须有超前构思。

    律师队伍的规范和管理应加强

    范远谋副主任说,感觉民政局任务非常重,工作近年来有发展有进步。赵义局长的述职报告指导思想明确,服务意识较强。提两点意见,怎么落实和解决社区自治、真正充分发扬民主等问题,都值得民政管理部门加强调查研究。另外,本市律师队伍很庞大,希望加强对律师队伍的规范和管理。叶捷委员也认为,应加大对律师自律的管理,把行业管理和政府管理密切结合在一起。

    应加大对基层法律援助机构建设投入

    王士良代表提出,2000年本市司法服务就已进入社区,对弱势群体实行法律援助。但本市基层法律援助多利用社会志愿者,应该也给这些志愿者一些利益,使法律援助和市场规律结合起来。张毅委员提出,为社会基层人士提供法律服务的法律援助机构办公场所比较简单,市民有时坐在台阶上等待服务,因此,政府应加大对法律援助机构建设的投入。

    社区矫正要从基层抓起

    李昭玲委员建议吴玉华局长要抓基层、重点下移,尤其是社区矫正,更要从基层抓起,从社区抓起。

    王士良代表也提出司法局应依靠社区力量,实行矫正,以教育为目的,让过去劳教、刑满释放人员回到社区,把他们培养成社区合法居民。

    调动下岗人员加入社会工作

    丁志明代表认为,国家提出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民政工作是缩小社区贫富差距工作的重点,为弱势、低保人群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要调动下岗人员加入到社会工作中去。李昭玲委员也指出,民政工作涉及到弱势群体,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工作,还要进一步组织、教育、服务好群众。

    普法工作需进一步加强

    李昭玲委员还指出,基层法律工作架构有了,但人力少,工作量大,她建议司法工作还要通过各种渠道,加强普法宣传力度,使人人都有法律意识。丁志明代表也认为,要加强法律宣传、普及和政府依法行政方面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