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近日印发的《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强调,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加工经营场所面积1500平方米以上的餐馆、食堂及连锁经营的生产经营者应设专职食品卫生管理员。
规范指出,其他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卫生管理员可为兼职,但不得由加工经营环节的工作人员兼任。
规范要求,食品卫生管理员应具备高中以上学历,有从事食品卫生管理工作的经验,参加过食品卫生管理员培训并经考核合格,身体健康并具有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
食品卫生管理员的主要职责包括: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卫生法律和卫生知识培训;制定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检查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状况并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行为及时制止并提出处理意见;对食品卫生检验工作进行管理;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督促患有有碍食品卫生疾病和病症的人员调离相关岗位等。
新闻背景:细菌性食物中毒有6个常见原因
卫生部近日印发了《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规范提到,细菌性食物中毒主要有6个常见原因。
6个常见原因分别是:生熟交叉污染。如熟食品被生的食品原料污染,或被与生的食品原料接触过的表面(如容器、手、操作台等)污染,或接触熟食品的容器、手、操作台等被生的食品原料污染。
食品贮存不当。如熟食品在10摄氏度至60摄氏度之间的温度条件下存放时间应小于2小时,长时间存放就容易引起变质。另外把易腐原料、半成品食品在不适合的温度下长时间贮存也可能导致食物中毒。
食品未烧熟煮透。如食品烧制时间不足、烹调前未彻底解冻等原因,使食品加工时中心部位的温度未达到70摄氏度。
从业人员带菌污染食品。从业人员患有传染病或是带菌者,操作时通过手部接触等方式污染食品。
此外,经长时间贮存的食品食用前未彻底再加热,中心部位温度不到70摄氏度以上及进食未经加热处理的生食品也是细菌性食物中毒的常见原因。
新闻背景:预防细菌性食物中毒的5个关键点
预防细菌性食物中毒,应根据防止食品受到细菌污染、控制细菌的繁殖和杀灭病原菌三项基本原则采取措施。1日开始实施的《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指出,预防细菌性食物中毒主要有5个关键点:
一是避免污染,即避免熟食品受到各种致病菌的污染。避免生食品与熟食品接触、经常性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还应消毒手部、保持食品加工场所清洁,避免昆虫、鼠类等动物接触食品。
二是控制温度,即控制适当的温度以保证杀灭食品中的微生物或防止微生物的生长繁殖。如加热食品应使中心温度达到70摄氏度以上。贮存熟食品,要及时热藏,使食品温度保持在60摄氏度以上,或者及时冷藏,把温度控制在10摄氏度以下。
三是控制时间,即尽量缩短食品存放时间,不给微生物生长繁殖的机会。熟食品应尽快吃掉;食品原料应尽快使用完。
四是清洗和消毒,这是防止食品污染的主要措施。对接触食品的所有物品应清洗干净,凡是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物品,还应在清洗的基础上进行消毒。一些生吃的蔬菜水果也应进行清洗和消毒。
五是控制加工量。食品的加工量应与加工条件相吻合。食品加工量超过加工场所和设备的承受能力时,难以做到按卫生要求加工,极易造成食品污染,引起食物中毒。
化学性食物中毒的常见原因及预防原则
卫生部近日印发的《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中列出了化学性食物中毒的常见原因,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预防措施。
如果作为食品原料的食用农产品在种植养殖过程中,受到化学性有毒有害物质污染,食用后可能引起化学性食物中毒,如蔬菜中农药、猪肝中瘦肉精等。预防这类中毒应在蔬菜粗加工时以食品洗涤剂(洗洁精)溶液浸泡30分钟后再冲净,烹调前再经烫泡1分钟,可有效去除蔬菜表面的大部分农药。
食品中含有天然有毒物质,食品加工过程中未去除也可能导致食物中毒。如豆浆未煮透使其中的胰蛋白酶抑制物未彻底去除,四季豆加工时加热时间不够使其中的皂素等未完全破坏等。
规范指出,生豆浆烧煮时应将上浮泡沫除净,煮沸后再以文火维持煮沸5分钟左右,可使其中的胰蛋白酶抑制物彻底分解破坏。规范还提醒,豆浆加热至80摄氏度时,会有许多泡沫上浮,出现“假沸”现象。烹调四季豆时应先将其放入开水中烫煮10分钟以上再炒。
此外食品在加工过程受到化学性有毒有害物质的污染也是化学性食物中毒的原因之一。如误将亚硝酸盐当作食盐使用。预防这类事件应加强亚硝酸盐的保管,避免误作食盐使用。在腌制肉制品时,所使用的亚硝酸盐不得超过《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的限量规定。
最后还有一个原因就是直接食用了有毒有害食品,如毒蕈、发芽马铃薯和河豚鱼等。最好的预防措施就是避免进食这些食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