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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发布调查结果七成医务人员曾受威胁

2005-9-30 0:0 【

  专家建议,解决医患纠纷应完善社会保险保障机制

  卫生部昨天发布,今年6月至7月中华医院管理学会对全国270家各级医院的调查结果显示,全国有七成多医院出现过病人及其家属用暴力殴打、威胁、辱骂医务人员的事件,还有接近六成的医院发生过因病人对治疗结果不满意,纠集多人在医院内围攻、威胁院长人身安全。

  而每年全国三甲医院发生的医疗纠纷中要求赔偿的达100例左右,每年赔偿金额约为100万元。

  纠纷升级:7成医院出现暴力事件

  中华医院管理学会维权部、北京华卫律师所郑雪倩主任告诉记者,调查数据显示,全国三级甲等医院每年发生医疗纠纷中要求赔偿的有100例左右,到法院诉讼的有20至30例,而三级甲等医院的赔偿数额为年均100万元左右。

  此外,全国有73.33%的医院出现过病人及其家属用暴力殴打、威胁、辱骂医务人员;76.67%的医院发生过患者及其家属在诊疗结束后拒绝出院,且不交纳住院费用;61.48%的医院发生过病人去世后,病人家属在院内摆设花圈、烧纸、设置灵堂等。福建、湖南、江西等地还曾发生过患者杀医生的恶性事件。

  纠纷原因:医疗费自付比例增高

  中华医院管理学会的专家认为,病人对医学知识了解较少,是导致矛盾升级的主要原因之一。郑雪倩说,首先,由于患者对医疗诊疗的效果期望值过高,普遍认为有病到医院就应当能治好,而治不好就是医院有过错。其次,近年来,医疗费用自付比例不断增高,一旦患者死亡或伤残等,患者及其家属就有一种人财两空的感觉。

  同时,一些医院确实存在着因医务人员工作过错导致患者出现损害事实的情况。而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健全,使得医疗纠纷案件在处理过程中常出现医患双方在对法律规定的理解上出现偏差,也有可能导致矛盾升级。

  解决纠纷:建立完善的保障机制

  对于如何解决医患纠纷,业内人士提出,社会应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险保障机制,同时可由商业保险公司建立医疗意外(手术、治疗、特殊治疗等)和补充医疗责任商业保险险种,医患双方在手术前、检查治疗前都可以购买,一旦发生意外和非医务人员过错引起的后果,可以得到保险公司的适当补偿。

  郑雪倩指出,面对医疗纠纷,医患双方都得“自我检讨”。医疗机构须提高技术水平、医疗质量,并针对患者的病情给其开出“物美价廉”的药品。患者也应当了解,由于医学的特殊性、复杂性和风险性,不能百分之百地保证所有疾病都能完全被治愈。

  “而订立医事法是明确医患关系的必要举措。”郑雪倩说,作为特殊法,医事法可以确定医患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对医患双方进行约束和调整,可以解决患者不缴费、不出院和教学、科研、急救等方面的问题,统一全国患者的赔偿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