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石家庄市探索用商业医疗保险弥补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费的不足,由市医保中心代参保人员向商业保险机构投保,超出医保基金支付封顶线的由商业保险赔付。目前有3000多人受益,患大病的参保人员最高获得了每人每年12万元的赔付。
石家庄市企业参保职工赵润华是这个办法的受益者,去年年底她做了心脏支架手术,除医保基金支付3.5万元外,她又从商业保险中得到了12万元的赔付,做这个大手术,自己只掏了3万多元钱,对她的家庭来说没有伤筋动骨。石家庄市医保管理中心主任张玉海说,这个辅助办法缓解了过去超出医保封顶线的大额医疗费,个人、医保基金都支付不起的矛盾。
按石家庄市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和支付水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只有3.5万元,参保人员一旦患大病,医疗费超过这个数额的部分就不得不由个人全额负担,多数患者承受不了。从去年年初开始,石家庄市医保管理中心与中国人寿保险石家庄分公司协商,从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中拿出一部分资金,按45岁以下人员每人每年72元,45周岁及以上人员每人每年84元的标准代扣后,由医保中心作为投保人投保,超出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封顶线的由商业保险赔付,赔付比例为85%,最高限额为每人每年12万元。